16.6.06
做新闻,不要忘了良心
昨晚,看到一份晚报的头版,很鲜明的标题再配上quotation-“今天心情不好要自杀”,吓了一跳。
作为一个新闻从业员,我对这种手法极为反感。为了新闻和报份,各出奇招我可以谅解,但绝不是用这种手法来哗众取宠。
Mass的意思是群众,所以新闻是要对群众负责任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把媒体称为大众传媒-“Mass Media”或“Mass Communication”。媒体的责任是教育、传播和娱乐,但是这种手法已忘了教育的使命感,反而成为了反面教材。
就算资料有这样的一句话,但在内文交代已可,为何要这样画一个quotation呢?而且还放在封面版,怕死人家没看到。
误导性的讯息,是否真的“心情不好,就要自杀”呢?如果心智尚未成熟的年轻人,有样学样,抛出这样的一句话,然后就跟着跳了下去,谁又该负起这个责任呢?
新闻是个良心行业,是好是坏都在于那枝笔,不是写了、登了,然后就可以算了。对不起良心的报道,和那些把艺人逼死的狗仔队没有两样。
也不知道是不是接到读者投诉,还是良心发现,第二天的早报把那个quotation抽起来了。但是,伤害已经造成,不是亡羊补牢就会未为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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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則留言:
据说有外州读者打来问:这个女人到底是谁?她对社会有很多贡献吗?为什么要这样追踪报导?
我很认同这个读者的看法。虽然说是离奇死亡,但把新闻搞得那么大,未免太没有“度”了吧。我们要从这些新闻中传达什么讯息给读者?
你敢不敢保證,如果是你的上司拿到相同的東西,會不會不這樣登呢?
要不然,你的上司也不需要指示你們去機場苦等兩小時,只為了一個在表明上與案件沒有直接關係的人。
tongkai:
我要重申的是,我并没有说拿到的资料不可以刊登.只是这样画一个引用语(quotation)出来,这种处理新闻法,的确很没有职业道德.
看到我文中的第4段吗? "就算资料有这样的一句话,但在内文交代已可,为何要这样画一个quotation呢?而且还放在封面版,怕死人家没看到。"
ky:
非常认同你的说法!那晚一名非报界友人看了该则新闻后,也觉得不应该刻意highlight那句话,真的很没有职业道德。哀!也很难怪他们啦!“哗众取宠”是该家报章一路来的办报作风,他们不懂什么叫作“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因为他们要的是“报份”和“取悦读者”!
你也无需再重申什么,同是出自一个娘胎,姐姐肯定帮妹妹说好话!
我講的就是那個quotation啊
抄人新聞就是职业道德嗎?
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我們可以諒解。
起初看了有点不能接受,不过看了内容才知道编排封面的编辑想要表达什么.
老实说,这样的表达方式有问题,不过好像和良心没有什么多大关系...
tongkai, anonymous & 小川:
记得在大学的时候,我的course规定一定要上一堂kod etika pemberitaan dan penerbitan的课,无论是主修公关的、报业的,还是广电的。课堂上,讲师会把不同报馆的新闻剪出来,然后让大家一起就不同的新闻处理法讨论。
用引用语这种处理法的确是不错的点子,让人一目了然,有更大的效应。但是,如果带有反面讯息的句子也用引用语来处理,也会比平常有更大的效应,所以并不适合。
良心的意思是,媒体是要对群众负责任的。所以,在使用一种新闻处理法之前,就必须顾及这种方法所可能带来的后果,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的。
ky_sky:
很同意你的说法,因为如果这种处理手法是正确的,就不需要之后再抽起来,而且这样的手法有点过分渲染了!
Anonymous:
不知道你是不是来自那家报馆的人,但是什么叫抄人新闻?赛跑时不也是你做什么对方就跟吗?迟那到就代表抄的话,那么考试永远最后的人不就就是最常抄袭的那一个?
叉你的屎忽說:
我在報界6年多了,需要你來教我什麼是職業道德嗎?
你有看清楚那些報導?是你華語不好嗎?還是你的理解力不好。你該回去檢討自己吧!
你要拋書包,回你的學院去向那些無知的學妹說。別在這裡牙文牙武,知少少扮代表。shit !!!!!!!!!!!!!!!!!!!!!
叉你的屎忽:
何必那么大动肝火?亏你还敢说在报界浸了六年的盐水,包菜也变咸菜了,但还是不懂“职业道德”这四个字的真正含义,真是可悲!在报界,有谁不知道以“哗众取宠”的手法来处理新闻是你的强项?!
我的問題是:你敢不敢保證你的上司不會這麼做?(你迴避這個問題)
不是職業道德的問題。我知道什麼是新聞操守和職業道德,但是,沒有人敢回答我的問題。
還有,在報界6年多的,不要認為自己很資深。
我還是資歷尚淺,比我資深的大有人在。
ky:
请你相信自己的专业!你的“大众传播系学士学位”不是买回来的!无需和那些非本科班出身的人一般见识,也没必要再去和他们争论“职业道德”的课题,因为这跟“对牛弹琴”没什么分别!
為何要放匿名,有道理的話,應該公開身份。
夠亂了。。。
我看了这封面真的让我心里觉得很不舒服,怎么会用这种“无良”的方式对待死者的??人家都已死了,怎么还用这方式“伤害”死者亲人和朋友的心呢?(我并没兴趣争议引用语是否真的出自死者本身。)
有点好笑的是,我还听到有人运用什么新闻学“包庇”这种刊登方式,难道他们办报是办给新闻学看而不是办给人看的吗??这封面普遍的引起了大众的不满情绪,真的要检讨一下了。难道这样做新闻会对报份销售有很大帮助?!
ky讲得对,做新闻,不要忘了良心。
怎么这里变成了这么粗俗的谈话场?连叉你的屎忽这中名字都有,还敢说自己在报界这么多年?恐怕你连我这小蛋白都不如! 虽然没有错,这则新闻的确有它的新闻价值,但是没有必要把那段话quote出来吧?而且我在读了文章之后,发现这句话好象没有直接从当事人的口里或者是遗书中提及,那么这样的处理手法不是无良是什么?
真的很赞成票KY的那一句:做新闻,不要忘了良心。
講一句公道話,每一家報館都有各自的報格,從新聞專業立場出發,我們是應該尊重每家報館對新聞的處理及編排。
個人認為,KY的整篇文都是她的看法,那是言論自由,當然沒有錯;錯就錯在寫了最後一段文字。KY可以不認同友報的作法,但不應該批評對方在處理新聞上的呈現手法,僅此而已。
但是,出口成“髒”不該是一個新聞專業員的“專業”,但我不否認那是你的“權利”。
這裡說專業,因為新聞法律告訴我們,那是毀謗的詞語;說權利,因為我以同理心出發,即偶爾也會“爆粗”一下!
老實說,若我們都能從同理心來看待每一件事情,那我們的論點就不會顯得太主觀了!
Heaven Knows
引用语的使用,翻开报章娱乐版,比比皆是。本地6家华文报章相信也用过类似手法不少次。有些艺人的照片更是被配上设计对白,加以讽刺来吸引读者。
引起这次争议的人对谋报的类似手法表示不满,到底因为是在为死者打抱不平,为新闻从业员的职业道德在辩护,还是因为嫉妒人家的出位手法呢?
也许你会回答,人家这样的做法不好,对死者不敬,没有职业道德;可是难道一些艺人的照片被加以尤其是一些具有讽刺味道的引用语时,艺人们就没有尊严吗,不必被尊重吗?
见多识广兼读了不少书的你,该不会不懂壹周刊,苹果之类的报章杂志吧,对这些杂志报章时常用你所谓“哗众取宠”的手法应该不会感到陌生吧?可是为何你又不在你的部落格大数这些杂志报章的不是呢?
结果明显显示,因为在本地,娱乐新闻和意外新闻比起来,意外新闻绝对比较吸引读者,就算你刊登费玉清搭上林志玲,在后者的香闺呆上一夜,也不会刺激报份。反观被人炒得火热的意外新闻就能吸引读者的目光。利益冲突之下,被人捷足先登,眼红得在这开骂。
无可否认这种封面的设计可能引起有些人的不满,但是该报章已经在隔天拿下那引用语了,你又何必在这里掀开来批呢?
你是为死者打抱不平或在捍卫职业道德的原则,还是因为嫉妒,自己扪心自问吧!
感谢社会大众(尤其北马人)多年来的支持,给该报很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让该报得以生存到今天,而且有越来越大的迹象.
有人虽然会骂,不过还是看的人比较多...一面看一面骂更过瘾....
该报应该会感谢KY有阅读(支持)该报...
骂骂无妨....公道自在人心...
不过可以的话,最好不要得罪女人.
我有點懷疑,這些出言不遜的人是出自文化界嗎?說甚麼在報界六年?用萍果日報來掩飾自家報館的低級處理新聞手法就是很好的理由嗎?我也是常看八卦週刊的,也不見得萍果會這麼低級.ky最後那句並沒說錯,這無關眼紅,而是這麼做完全無恥!也千萬別拿自己的專業來強詞奪理,只會丟人現眼而己.tongkai的論調是刻意模糊焦點,轉移視線,不敢就事論事顯然是心虛.至於那個出口成"章"的6年報人!!簡直是報界之恥.也許這就是偽正義的精神吧!
批评是一件好事,如果是一份有责任感的报纸或一位有,是应该以宽厚的胸襟接受人家的批评,而不是把莫须有的罪名套给别人。
以上那位匿名者的论调,是否代表因为苹果、壹周刊等用了同样的手法,所以本地的报章媒体也应该用这样负面的quotation?
故意要以“妒忌心”、“眼红”等字眼来去借别人的意思,如果一位新闻从业员的眼光竟然狭窄至此,也无怪本地新闻报导永远停滞不前了。
很无聊的争议。。。
浪人:
該標題确實有問題,感覺對死者不敬,不過單是這一點,亦不應該指該報沒有良知,其實本地許多報章都有犯上這種“毛病”的時候,KY的這篇文章,理應是作為辦報人的一種參考,而不是意气用事的爭論。
無論誰支持KY還是表達自己的心聲,就是沒有人敢回答我的問題。
我看不是人家不敢回答你的问题,而是人家没兴趣回答你而已。
tongkai白痴:
我报拿到一样的资料,我的主管也没要我"quote"这样的题啊!而且我根本不相信李如云是自杀的.
做新闻,不要忘了良心!
那个6年报人,很有问题。
还有,要爆粗请到别处。
ky探讨这件事的用意,常人看到都很理解是单纯表达个人意见。请某某别用“妒忌人家的出位手法”这样的话,扭曲ky的意思。
娱乐跟社会新闻根本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你有见过港台记者对死去的艺人,放这类“哗众取宠”的quotation吗?
留言前,请三思!
每個報館都有各自的呈獻手法,有沒違背新聞道德,由眼睛雪亮的讀者來判斷。大家都是同行,不須為這爭議不休。
畢竟有關的呈獻是報館的立場,非記者能所控制,講到最後還是報格問題﹗
“鞭屍”手法呈獻新聞向來是該報強項。
也是做了記者六年的我,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見慣不怪。
可以這麼說,各有各風格,他們可以選擇這種風格,讀者也可以選擇看或不看該報。
不必再費氣爭論。
如果說“全國第一”抄襲,那它也抄第一手啦!,“全國第二”不幸從頭漏到尾,毫無反擊之力,我天天改寫,也是抄襲啦!
在此謝謝兩家“北馬第一”,幸好有你們拼個你死我活,我才可以交差。
再說,“北馬第一A”不是在隔天拿下QUOTATION 了嗎?
算了啦!得撓人處且撓人。
不管是敢或不敢,還是有興趣或沒興趣,總之大家都在迴避問題。
還有人企圖轉移話題呢。
tongkai先生,你是近视还是真的白痴?明明就已经有人回答你的问题了,你还是没有看到,还那么厚颜无耻在这边吵,请回去配副眼镜再说啦!
无论如何,KY我们决定挺你到底,坚持自己的原则,站稳自己的立场,不要被那个6年份的烂泡菜打击到!
生命都如此短暂了
还在这里浪费生命
挺ky的,都是来自那家报馆的人吗?
大家都是同行,何必自相残杀?
大家都是有修養的人,識字、能夠寫字的都是文化人,罵人就好了,請不要人身攻擊。
而且,我得罪的是KY,又不是其他人。
我的問題是:“你敢不敢保證,如果是你的上司拿到相同的東西,會不會不這樣登呢?”
我問版主,不是問無色蛋白。
很奇怪,為何我一直連接不進無色蛋白留下的網址?可能我沒有電腦知識,不懂得怎樣上網。
原來是網址打錯而已,應該不是故意的。
對不起,誤會了你。
其實是: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darkmoon
說來說去,還是認為李如雲死的太值得了,因為不論是紅上半邊天的世界級明星或歌星,也不可能一連上了超過一星期封面版頭條新聞!
就連我國的首相夫人死時,也僅是上過一天頭條而已,就連張國榮,梅艷芳或黃家駒死時也不夠她轟動吧!如她泉下有知,也該瞙目了!
說句公道話,相信在全馬都有超過90%的人民都不知李如雲到底是誰吧!畢竟死者僅是一名較出名美容界老闆娘而已.
我也真的弄不清楚為何檳城的兩家地方報會將新聞玩到如此兇!
eh i'm coming back this friday, u free to come out for a drink during weekend?
奇怪,光明日报及光华日报斗來斗去,怎么沒有报导李如云的美容公司的种种丑闻?
尤其是那些整空失敗的事件,还有揭露她生前的花边故事,比如她和吳春來的地下情啦?
其怪,二家本地报只是在一昧歌功頌德而已,把她化成如神话般的人物。
试问,她这个女人做了任何貢獻予社會?
李如云的死,真的很大件事?
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面,没有人对也没有人错,何必在此伤了和气。
以后大家碰面的机会还很多,就此打住吧!
自己白痴,才會罵人白痴....
blogger是給我們交流的,不是給你罵人白痴的....
那ky的支持者:
看來,你和那ky一樣是個說話沒經大腦的瘋狗。就算是死黨,也得了解情況再來和她同一鼻孔出氣吧?
或者和她一樣眼紅,也是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
反感光華的人上
光華萬歲,光明萬萬歲!
既然叶宁來了,我丁小姐也來插一脚。
其实,我们光华是漏了这个要点,不要怪光明啦,我们有这个要点,我们也会显要突出的。
嘩嘩嘩!!!!真的是熱鬧!!!!!有時間我也做個部落格來玩玩。
每一個人都那麼吃飽沒事做!!!!有那麼多時間在網上胡扯!!!我就不同了,有空時上上部落格去罵罵人,就好像那隻瘋狗ky一樣 ,多爽!!!!!!!!!!
順道回一回“包菜變咸”:
你真的是“好料”,莫順你知我是誰?如果你這份神通廣大用在工作上,真的是天下無敵了。還有哦,你說我報導“嘩眾取寵”,倒不如說是你們拿不到料 ,大便不出賴地硬。
我是願賭服輸,輸了不會說你嘩眾取寵!請放心!!!!!!!!!還有,公司是付錢請我來工作的,我當然是全力以赴。我永遠都不會把課堂上的理論當實踐,那是2回事!!!道不道德謮者自有判斷。還論不到ky那頭瘋狗亂吠!!!叫ky想想自己身份,這樣評擊他報,會不會讓人懷疑是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心理呢?出到這樣粗的粗口,真的不好意思哦!改次我會學學你,當個虛偽的文化人。
有空我會再上來玩的。暫時拜拜啦。
叉你的屎忽上
嘩嘩嘩!!!!真的是熱鬧!!!!!有時間我也做個部落格來玩玩。
每一個人都那麼吃飽沒事做!!!!有那麼多時間在網上胡扯!!!我就不同了,有空時上上部落格去罵罵人,就好像這次罵那隻瘋狗ky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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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 ,多爽!!!!!!!!!!
順道回一回“包菜變咸”:
你真的是“好料”,莫順你知我是誰?如果你這份神通廣大用在工作上,真的是天下無敵了。還有哦,你說我報導“嘩眾取寵”,倒不如說是你們拿不到料 ,大便不出賴地硬。
我是願賭服輸,輸了不會說你嘩眾取寵!請放心!!!!!!!!!還有,公司是付錢請我來工作的,我當然是全力以赴。我永遠都不會把課堂上的理論當實踐,那是2回事!!!道不道德謮者自有判斷。還論不到ky那頭瘋狗亂吠!!!叫ky想想自己身份,這樣評擊他報,會不會讓人懷疑是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心理呢?出到這樣粗的粗口,真的不好意思哦!改次我會學學你,當個虛偽的文化人。
有空我會再上來玩的。暫時拜拜啦。
p/s:不好意思少了幾個字。看來我的道行還沒你們深厚。哈哈哈
叉你的屎忽上
大家請參觀再來吵:
http://www.marcoleong.lifelogger.com/156173
或
http://www.marcoleong.lifelogger.com/blog
都一樣。
无论如何,留言破记录了....妙哉..
电台广播、电视广播、报章与新闻从业员的社会责任是很重的,这个不关你有没有上过课堂理论与否,只要你一加入这行业就需懂的新闻操守。
有勋衔的华社领袖疑嫖妓被带回警察局。
有些报章掌握最好最详细的内情但没有登。这算有新闻良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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